注意
10月1日起,广东省将执行新的峰谷电价*策,峰谷电价比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如果在执行尖峰电价时期,尖峰电价还要在峰段电价基础上直接上浮25%。快来了解新电价*策,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为自己省下一大笔电费开支!
潮州市电价价目表(从年10月1日起执行)备注:1、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峰谷电价执行范围仅限于原普通工业专变用户。
2、上述电价不含各项*府性基金及附加,各类用户除按上述电价标准支付电费外,还应按照财*部门的相关规定缴纳*府性基金及附加。
3、尖峰电价*策按省发改委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电价水平以分/千瓦时为单位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需进一步了解电价可咨询所在地供电所
点击最后“阅读原文”,查看完整*策
↓↓↓
来源
南方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