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失业的小伙伴要注意啦!
潮州市失业补助金开始申领啦!
一起来看看失业补助金的
申报范围、时间、
补贴标准、申领方式吧!
申报范围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我市、在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补贴标准(一)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二)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年3月。
在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时,以其申请失业补助金时已归集到我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依据。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线上申领(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或线下申领(至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目前线上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入口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