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号)有关规定,市发改局经会市财*局、人防办,拟在省规定范围内确定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拟定标准如下:
现拟在省定范围内(潮州市为四类地区)确定我市收费标准为: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其中:地面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下的民用建筑[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达3米(含)以上的除外]收费标准为元/平方米。
现对上述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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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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