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意溪镇中津村原出纳员梁伟雄非法侵占村地租款典型案例
梁伟雄,湘桥区意溪镇中津村原出纳员。梁伟雄在任意溪镇中津村出纳员期间,于年1月收取了梁某荣、刘某槐等10名企业主向村委会缴交的地租款和道路维修款共计人民币10万多元,并向企业主等人分别开具了村委会的收据。梁伟雄没有将该笔款项记入村委会账务,而是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的日常生活开销。年10月,湘桥区纪委给予梁伟雄开除*籍处分。年1月,湘桥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梁伟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这是一起职务侵占的违纪违法案件。所谓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里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委会会计、出纳等人员利用职务侵吞集体财产,以职务侵占论处。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以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包括: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利;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这里的“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这里的“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
本案中,梁伟雄作为村委会的出纳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管理集体资金的职务便利,将村的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严重侵害了集体和群众的利益,造成恶劣影响,依纪依法应追究其*纪和法律责任。
农村干部工作在最基层,直接与广大群众打交道。大部分农村干部兢兢业业,勤勉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但也有个别像梁伟雄这样,纪法意识淡薄,“私”字当头,向群众利益和集体利益伸出了“黑手”,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挥霍了基层群众对*的信任。此外,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善、资金监管缺位等问题,也是滋生一系列腐败行为的重要原因。
梁伟雄违纪违法案件,警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员干部的*风廉*教育和农村财务资金的安全运行,通过强化一系列举措,一体推进“三不”机制。首先,要坚决严厉打击,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对于发生在农村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坚持“零容忍”打击。同时,发挥“村级巡察”主动出击、精准打击、大力整治的作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其次,要健全完善制度,构建“不能腐”监督机制。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细化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规范,制定科学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后续跟踪监督制度。切实有效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村的经济管理、财务开支等事项,接受村民监督,逐步构建“不能腐”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抓好预防工作。再次,要加强纪法教育,筑牢“不想腐”思想防线。充分认识加强基层*风廉*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①年《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湘桥区磷溪镇田心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俊雄在村级事务上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典型案例
陈俊雄,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田心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俊雄在任田心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无视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调整村土地租金每年每亩人民币元(以下未标明币种均为人民币)的决定,将其向村承租的70亩(自年实租面积65亩)土地以每年每亩元的租金上缴村委会,少缴租金合计3.25万元;在没有与田心村村委会办理转让报备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承租了该村70亩土地并将其中部分土地转租给外村人;在组织安排年田心村供水管网安装工程中,对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总造价.8万元建设工程,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项目审批要求,违规自行组织村委会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标,工程于年2月5日完工。年6月26日,湘桥区纪委给予陈俊雄开除*籍处分。
这是一起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是农村*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发领域。该案在“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产资源发包、处置不规范、未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由村支书自行发包、处置;承包价格明显偏低。二是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未通过招投标;建设项目没有通过乡镇产权交易平台,违规自行发包等。
本案中,陈俊雄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本应为民造福、为民谋利,当好集体“三资”好管家,却动起了歪心思,不惜以身试纪,我行我素,搞特殊特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没有按照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足额上缴租金,承租土地价格明显偏低;在没有跟田心村村委会办理转让报备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期满的承租土地合同继续转租给外村人,在任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仍没有办理土地续租、转让报备相关手续。同时,陈俊雄纪法意识淡薄,在主导该村工程招标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招投标,影响极坏。
*的十八大以来,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各项惠民惠农*策相继落地,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村集体资金日益增多,集体资产、资源流动性不断增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