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树立行*执法队伍依法行*、文明执法的良好执法形象,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出台《潮州市规范行*执法行为及文明用语的工作指引》,对全市行*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执法过程中仪容仪表以及执法用语进行了全面规范。
《工作指引》分别从行*执法仪容仪表、接待群众办事规范、执法检查和案件调查处理规范用语等三个部分对行*执法行为及文明用语进行规范,涵盖了行*许可、行*检查、行*处罚、行*强制措施等行*执法的各个环节。要求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先表明身份,出示行*执法证,保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用语文明,全力打造队伍整洁、文明执法、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工作指引》的出台,是落实“执法为民”,避免执法矛盾,提高文明执法水平的一项举措。通过强化制度规范,要求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做到用语文明规范、表达准确、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进一步构建“亲”“清”*商关系,营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结合我市镇街综合行*执法工作的全面铺开,以强化执法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为重要抓手,全力打造我市行*执法队伍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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