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潮州市太平路-号原状修复(屋顶原状修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建设项目名称:原状修复(屋顶原状修复)
建设位置:潮州市太平路-号
建设规模:壹幢贰层(局分叁层)
公示日期:年12月9日—年12月18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管理科(潮州大道北段市自然资源局五楼)查询。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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