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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3 22:16:00
各位考生及家长:

目前,我市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已进入录取阶段,根据群众反映,一些机构和部分潮州市外学校以高额奖学金、重建学籍、教唆采用“人籍分离”方式入读等方式招揽我市中考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审批地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目前,除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经省教育厅批准,可在我市开展跨地市招生(名额内)外,其他市外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在我市开展跨地市招生。

在此,潮州市教育局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普通高中跨地市招生属违规行为,针对个别外市学校违规跨地市招生行为,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将无法取得学籍。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任何变通形式的违规跨地市招生,都可能导致学生因违规招录被清退或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虚假、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将导致学生入读高中三年,却无法参加高考风险。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招生*策选择市内学校就读,不要轻信所谓的“承诺”。

特此提示!

来源:潮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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