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规模、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规模:公开招收一年级新生人(共8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提出入学申请)。
(三)招生范围:凡年满6周岁的湘桥区户籍、新城区住宅区住户(适龄儿童与该房产证持有者须为直属关系)和符合*策性照顾条件〔驻潮部队*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A类)子女、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近5年我市派出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等〕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录取两部分。*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录取。剩余学位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招生。
(一)直接录取的新生:符合*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1.报名时间:
6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潮州市实验学校。
3.报名要求:
(1)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适龄儿童的家长应拥有该住宅区的房产,适龄儿童必须有奎元居委该房产的户籍。报名时,家长应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到我校查验。
(2)本校教职工子女。持子女出生证和户口簿直接到我校报名。
(3)驻潮部队*官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应由所在部队或消防救援支队于年6月11日前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4)我市市级高层次人才(A类)子女。由市人社局受理审核、市人才办推荐,于年6月1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核查审批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5)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由获奖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于年6月11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6)近5年我市派出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在藏在疆时间需一年以上)。由派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于年6月11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7)其他符合*策性照顾条件对象子女,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以上1—7类适龄儿童报名时,都要由家长携带,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还要带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到我校办理有关报名手续,领取“新生报名卡”,然后由我校统一张榜公示(6月21日—6月25日为公示时间)。公示无异议,则录取为我校一年级新生。家长凭“新生报名卡”于7月9日上午8:30—11:30到我校换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视为弃录。
(二)公开摇号录取的新生:湘桥区户口或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适龄儿童。
1.报名时间:6月21日—6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