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江东镇村头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陈树金*博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年9月16日下午,时任潮安区江东镇村头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陈树金在江东镇圆山村粤海快运二楼,利用“麻将”牌作*具,以“推倒胡”形式与他人进行*博,每局*注人民币10元或20元不等,被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民警当场查获。同日,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对陈树金作出罚款人民币元、收缴*资人民币元及现场*具“麻将”牌一副的行*处罚。陈树金受到*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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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员干部参与*博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陈树金作为农村基层*员干部,理应明法纪而知所止,带头遵纪守法,扶正祛邪。然而,他放松自我要求,视*纪法规于不顾,参与*博,既败坏社会风气,又有损*员干部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最终也受到行*处罚、*纪处分。
案例警示
天下之败德者,莫过于*。*博既是一种生活陋习,也是一种违纪违法行为,参*人员无论以哪种形式进行*博,迟早必将受到*纪国法的严惩。年1月至年12月,我区公安机关共查处参与*博行*案件宗,处罚人;刑事案件85宗,追究刑事责任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查处涉及*员干部参与*博案件件,已查结件,处分人。广大*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警自省,牢记*的宗旨,严守*的纪律,自觉遵守*章*规*纪和国家法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律意识,坚决抵制享乐和放纵思想的侵蚀,远离*博,严以修身,洁身自好;各级*组织要把治理*员干部参与*博或*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作为整治“四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积极引导*员干部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员干部参与*博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警示教育,让*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纪法依据
1.《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博*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潮安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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