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新鲜出炉。
《方案》要求,全面摸排阶段为今年7月30日前,要对所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的幼儿园,分别填写摸底清单、建台账,做到逐点扫描、全面覆盖、无一漏记、全数入账。年8月至年12月为分类整改阶段,至年12月30日前,完成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相关建设规划,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
《方案》要求严格依标规划幼儿园。对已建成的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已规划配套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各县(区)*府(管委会)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
对正在建设(含已批复尚未开工)的城镇小区达到规定配建标准但未规划幼儿园或有规划但规划不足的,各县(区)*府(管委会)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抓紧查找问题原因,从规划、土地、建没等方面着手,制定补救措施,依法调整规划,明确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依标配建幼儿园。
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零星住宅小区幼儿园短缺的区域,各县(区)*府(管委会)要结合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布局,在周边区域统筹安排规模适当、功能齐备、符合要求的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来源:民生直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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