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壁宏,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高厦二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经查,蔡壁宏任沙溪镇高厦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于至年在协助*府开展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补助工作过程中,伙同村干部蔡思平和包工头蔡锦海、蔡思耀事先预谋,在上级拨给每户改造户的扶贫补助资金元中各提留元。三年间,该村共有危房改造户14户,其中13户由蔡锦海和蔡思耀统一承包改造,每户提留元,合计6元,另1户要求自行改造,被提留元,提留款项共计元。这些提留款全部被用于分发给该村时任村干部及包工头蔡锦海、蔡思耀,其中蔡壁宏和蔡思平各分得元,包工头蔡锦海和蔡思耀各分得元,余款被分给时任该村其他7名村干部。年5月,蔡壁宏被开除*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年8月,蔡壁宏因犯贪污罪被潮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共犯蔡思平、蔡锦海和蔡思耀等3人,于年12月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涉案6名村干部(1人已故)于年5月被沙溪镇纪委予以诫勉谈话。本案共收缴赃款元。
缺失法纪意识,导致违法犯罪
“本人以前认识不足,经过这段时间办案组同志的教育开导和认真学习,才知道这是违法违纪行为……,这是我法律意识淡薄。”蔡壁宏在忏悔书中悔恨地说。作为一名任职多年的村干部,蔡壁宏在工作中忽视了起码的*性锻炼,抛弃宗旨意识,从而导致法纪意识淡薄,道德水平低劣,*治素养缺失。由于忘记了*的宗旨,置*纪国法于不顾,蔡壁宏在协助上级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听上级拨款时间和采取提前收集改造对象户银行卡及证件等手段,截留贫困户扶贫款,从中谋取私利,最终走向违法犯罪深渊。
绑架群众心理,助长腐败气焰
在查办该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部分危房改造对象户对*策和自身权益认识不到位,不清楚自身的扶贫补助资金被截留,另有部分改造户不敢向组织说明其利益被侵害的事实,害怕村干部在以后工作中给他们设置障碍或剥夺其应享受的各项*策,也有的改造户认为干部得点好处是正常的,如要求自行改造的危房对象户,被提留元仍没有异议。蔡壁宏等人正是利用了大部分改造户对扶贫*策的不了解和认识不到位的弱点,思想贪婪,胆大妄为,助燃了贪腐的气焰。
丧失畏惧之心,自酿牢狱“苦酒”
蔡壁宏自年就在村“两委”任职,经过多年的努力工作,当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本应感谢组织的信任和村民的支持,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但事实正好相反,蔡壁宏把多年的工作经历当作是腐败的“经验”,对*纪国法丝毫没有畏惧之心。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蔡壁宏等村干部利用贫困户文化程度不高、对*策理解不深的弱点,借为村民提供方便为由,以代为各贫困户填写申请资料、帮助取款等名义提前收集改造户的银行卡及证件,从而达到截留扶贫款的目的。他们自认为自己的贪污行为能瞒天过海,殊不知自己已经游走在“铁窗”门外,甚至在被市委巡察组发现违纪违法行为时,仍心存侥幸,没有完全坦白行为。蔡壁宏锒铛入狱的后果是其本人始料未及的。心存侥幸,对*纪国法毫无畏惧之心,是他严重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来源:曹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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