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潮州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策措施》,强调要贯彻落实*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强化就业优先*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7月12日新闻视频
为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从稳定社会保险*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适度减免残疾人保障金等三个方面实施具体措施——平稳有序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统一*策,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预期稳定;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全市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策实施期限延长至年4月30日;按照“一市一标准”原则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优惠*策,实施期限至年12月31日。
在扩大就业供给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就业,实施就业优先*策,强化产业、财*、投资、消费、金融等*策与就业*策的协同联动;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积极争取*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的支持,优先用于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一路一港两桥三铁四高”建设,畅通城际、市域、农村道路微循环,打造“江海陆空、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支持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加大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等融资支持力度,加强对涉农、小微、民营企业等资金支持;对我市*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单户担保金额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措施》强调,要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此外,要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各级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等6类人员提供1年以上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的,可按每户每年元标准申请补贴;支持开发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对市评审通过的项目可按每个2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措施》明确,要大力扶持三大工程建设,将“粤菜师傅”培训项目(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开发一批“粤菜师傅”工程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向省申报纳入补助范围,并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执行省家*服务业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标准,支持基层家*服务站和家*产业园(家*服务超市)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企业申请最高额度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快推进“乡村工匠”工程,推动乡村工匠创业孵化基地整合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工程,在村(居)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按规定给予每个示范站10万元标准的一次性补助。
来源:潮州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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