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措施十一项
便民措施十一项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院紧贴检察职能,特制订如下十一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措施:
一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律师接待,统一接收律师递交的案件材料和阅卷申请,接听律师的咨询电话,回答相关案件查询。
二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和律师会见室,方便案件承办人会见律师听取意见,交流案件。
三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依法审查相关材料后,即时安排阅卷并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同时提供专门电脑以供阅卷。
四帮助律师同步到检察网站展开绑定,使律师可以通过检察网站就能查询到相关案件的最新信息,并可以通过检察网站查询和申请各项案件相关权益,方便律师行使其诉讼权益。
五整合“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平台,由专人接收群众信访,做到规范录入、受理、流转、答复一体化。
六认真开展群众信访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信访件办结答复率%。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一次办,减少重复信访。
七畅通多种信访渠道。开通“检察服务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引导,做到文明规范接访;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设置群众意见箱,多渠道方便群众信访。
八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事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让群众多跑一次。
九深化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协调值班律师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参加接访,为信访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控告申诉权利。
十在接访室配备饮水设备、防寒降温设施、应急药品、法律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营造温馨和谐的便民利民接访环境。
十一积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对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实现“应助尽助”,传递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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