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炉的《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将大力实施传统产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15日,《潮州市培育传统产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将在全市传统优势主导产业中择优选取发展基础好、市场前景大、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竞争力的龙头工业企业。到年,全市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以上的传统产业龙头企业达到20家,打造一批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国内同类企业领*者。
“一对一”服务入库培育企业
怎样的企业才有望成为培育对象呢?根据《方案》,我市将建立传统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库,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且纳税不低于万元,同时被认定为市“四梁八柱”民营工业制造业企业;或工商注册地与运营总部均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登记纳税合法经营的制造业企业,近三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强、中国软件企业强、中国电子信息企业强任一称号的企业;拥有经认定并通过年度考核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均予以入库培育扶持。
对于入库的企业将得到一系列重点服务:优化服务上,落实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定期召开培育企业家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落实相关部门对培育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策指导及项目申报服务,为培育企业开通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创新服务方面,依托创业黑马城市学院·潮州分院等平台,提供资源整合、资本对接、科技创新等加速培育服务;优先纳入“百名博士进企业”活动范围,为培育企业提供科技服务;通过*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咨询服务机构为培育企业开展企业诊断服务。
技术创新最高可获万元支持
技术创新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如何更好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方案》给出一揽子扶持*策。优先扶持培育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申报市级智能化应用的专项资金;培育企业开展智能化应用项目建设,可优先申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智能化应用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项。可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的标准予以优先扶持。培育企业当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市财*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研发补助;认定申请经市科技局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后,即可列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享受补助经费的50%,通过认定后再补助50%;中山对帮扶潮州指挥部还将再给予通过认定培育企业配套补助,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配套补助20万元,其余企业每家配套补助10万元。
融资服务人才支持双管齐下
培育企业优先纳入我市*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产业基金的支持范围,优先参加省、市组织的企业上市、规范治理、财税法务等业务培训及投融资对接服务。培育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享受上市扶持奖励*策,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分阶段给予财*奖励。
《方案》还提出,推进知识产权和金融结合工作,指导培育企业组建专利池,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培育企业应用各大融资对接平台,支持培育企业设立财务公司,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在人才支持上,《方案》分三个方面出台*策;人才激励上,培育企业当年度新引进符合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元生活补贴、服务满3年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安家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元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每月给予0元生活补贴。人才培养上,优先支持培育企业与韩山师范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根据培育企业用人需求开展校企合作,共育实用型技能人才。人才住房上,大力支持培育企业引进专家人才,优先解决好人才住房安置等后顾之忧。
加大用地保障和开拓市场支持
《方案》明确,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原则上优先安排土地用于支持培育企业建设发展,优先满足培育企业用地需求。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培育企业在工业、仓储用地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局部加建扩建、内部改造等方式提高厂房利用效率的,不增缴土地价款。
培育企业开拓内外贸市场,按年度商贸拓展市场计划,对参与我市认定组织的重点展销会活动的企业适当给予展位费补助;对产业龙头外贸企业,年度投保出口信保保费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给予最高20%,且不高10万元的资金支持。
(记者袁晓金通讯员陈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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