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中国共产*成立周年之际,表彰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员、优秀*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组织。经逐级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工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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