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府雇员
根据工作需要,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深圳市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府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数量和岗位职责(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1、合同制书记员A13名
2、合同制书记员A23名
3、合同制书记员B1名
4、*府雇员1名
5、(枫溪)合同制书记员A1名
6、(枫溪)合同制书记员B1名
(二)岗位职责
1、合同制书记员A1:主要从事检察业务其他辅助性工作;男性;
2、合同制书记员A2:主要从事检察业务其他辅助性工作;女性;
3、合同制书记员B:主要从事案件办理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4、*府雇员:主要协助司法警察从事协助检察官调查取证、提押询问、看管等工作;男性;
5、(枫溪)合同制书记员A:主要从事案件提审、出庭等辅助性工作;
6、(枫溪)合同制书记员B:主要从事检察业务其他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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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合同制书记员的学历学位为本科学士;*府雇员的学历为本科学历;
5、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年03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合同制书记员要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包含文字录入速度达到60字/分钟,准确率90%以上的技能)。
其中第7项在试用期考核。备注:报考人员须于网上预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5、违反计划生育*策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府雇员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
(1)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和*府雇员根据市*府会议纪要,参照市纪委监委*府雇员,按潮人社9号文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2)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根据枫溪区委常委会纪要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时间:年03月29日起至04月02日17时30分止。(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下载本公告附件2《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应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作为附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SZHCG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