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0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师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对象
以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比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给分,以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即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再相同者,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以此类推。具体名单见附件《0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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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0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pdf
潮州市教育局
0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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