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根据市委市*府的工作部署,为研究出台我市因病致贫贫困户具体帮扶*策,推动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由市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区各乡镇开展“困难群体医保”专题调研。随后,市*府出台了《潮州市关于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救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医保待遇,简化了经办手续,扩大了社会救助的覆盖范围,筑牢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防线。
为进一步巩固“社保精准扶贫”成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切实为困难群体织起一张医疗保障网,实现“应保尽保”、“病有所医”。今天,市社保局联合潮安区、饶平县社保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成立专项队伍,组织开展“社保精准扶贫”回头看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体的需求,并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切实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队伍分为两个工作小组,分别前往潮安区庵埠镇、彩塘镇,饶平县*岗镇、钱东镇共10户困难群体开展“回头看”活动。
在镇、村干部的带领下,工作小组分别来到10户困难群体家中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和他们拉家常、问冷暖,深入了解困难群体生活状况以及社保待遇享受情况,对社保待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认真听取困难群体提出建议和需求并做详细记录。市社保局业务骨干现场发放《年潮州市困难群体医保待遇须知》,向困难群体讲解年社保待遇的新变化,并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社保待遇享受申请手续,真正做到将“社保服务”送到家门口。
自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体大病保险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下调为元,支付比例提高为80%(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元以上部分仍按90%的比例报销)。自年1月1日起,困难群体普通门诊待遇提高为单次限额元、年度累计限额0元;全面取消我市困难群体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心脏病、继发性高血压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指定慢性病中,提高部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如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支付限额提高为职工医保10万元/年、居民医保8万元/年。年4月1日起,出台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门特二级目录,将常见并发症用药、诊疗项目纳入报销目录,同时将国家谈判药品司维拉姆、碳酸镧也列入报销目录中。
据统计,落实医保*策倾斜后,年度共为全市名困难群体减轻负担.1万元;年上半年共为全市名困难群体减轻负担.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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