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年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我市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教育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号)和《饶平县促进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饶平县教育局定于年10月24日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年教育专业技术人才20名。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学段学历需全日制)、原国家“”“”工程的院校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职前应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年10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年10月24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入职前需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中共*员受纪律处分被开除*籍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策被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五周年的;
3.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岗位
各类学科教师共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饶平县第二中学实验学校引进人才10名,使用该校事业编制;饶平县第二中学引进人才10名,使用饶平县教师发展中心人才储备专项事业编制,由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当所在学校空出编制时,引进的人才转用该学校的编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饶平县人民*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