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救助倾斜*策的要求
经市人民*府同意
自年1月1日起~~
适当提高部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水平!!!
范围包括了9个病种
提高强直性脊柱炎、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多发性硬化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抗排异反应治疗)等4个指定特殊疾病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强直性脊柱炎支付限额由原职工医保元/年、居民医保元/年提高为职工医保元/年、居民医保元/年;
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多发性硬化病)支付限额由原职工医保元/年、居民医保元/年提高为职工医保元/年、居民医保4元/年;
恶性肿瘤支付限额由原职工医保元/年、居民医保元/年提高为职工医保0元/年、居民医保元/年;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支付限额由原职工医保元/年、居民医保元/年提高为职工医保0元/年、居民医保元/年。
将慢性病*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结核病等5个病种从原来的指定慢性病调整为指定特殊疾病,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原职工医保元/年、居民医保元/年分别提高为职工医保元/年、居民医保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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