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提招季”
听说你对我有兴趣
不如先看份“提招章程”了解一下
01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02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
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高职重点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本科试点学校。
学校地处宁波港口经济圈战略核心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相邻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的宁波舟山港。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万余人,年各类非学历培训2万余人次。
03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第四条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计划及学费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04报名条件与办法第五条报名条件
1.符合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报名手续的高中(中职)阶段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3.部分专业报考特别要求:
(点击查看大图)
第六条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
第七条面试类专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根据报名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折算后,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的1:5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按实际报考该专业的各类别考生人数入围。若入围资格线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一并入围。非面试类专业不设入围。
第八条招生流程:
备注:1、报名费元,采用网络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报名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2、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