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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府令第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8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饶平县委、县*府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以上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年11月29日至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放宽至40周岁(即年11月29日至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有关*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受行*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各年度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四)历年饶平县事业单位各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人数和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共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62名,县直事业单位37名,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8名。招聘具体职位要求详见《年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公开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