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卫计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的请示》(饶卫〔〕1号)、年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4期第九项《讨论研究卫计系统人才引进工作有关问题》和中共饶平县委办公室、饶平县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饶办发〔〕2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创建“卫生强县”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府令第号)、潮州市人社局、潮州市卫生计生局、潮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号)文件的规定,为快捷引进我县医学类专业技术紧缺人才,现我局决定采用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引进到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儿科、妇产科、五官科、麻醉、医学影像、药学、检验等紧缺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科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引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
招聘岗位详见《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35周岁以上须持有执业医师或同等执业资格;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现役*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④近两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近五年来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⑤饶平县卫健系统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填写《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1月6日在广州应聘《饶平县卫生健康局年参加高校毕业生(医疗卫生类)专场洽谈会招聘医学类人才》岗位未被录取的人员可视为此次招聘已报名人员,但需对照新的《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招聘岗位要求,重新填写《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饶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rpwsr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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