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工作,接连查处两家餐饮店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根据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重点区域场所统一集中行动要求,持续加大对我市可能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重点区域场所清理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
年3月3日,治安支队突击检查小组在潮安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时,发现区郑镜鸿路的“大众农家鸡”、“阿杰火锅”两家餐饮店存在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当场在该两家餐饮店分别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绿头鸭2只、山鸡3只。现案件已移交潮安区自然资源局作进一步处理。
相关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来源:平安潮州推荐阅读?赞!潮州1人获评广东省“最美志愿者”,2个项目上榜“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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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编:余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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