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组织遴选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的通知》,对省级培养学员遴选工作的开展做出具体部署。
哪些人可以参与申报?申报条件和遴选原则是怎样的?随小编一起来看看通知原文↓↓↓
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学员申报者应为全省范围内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包括市县级教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以及省教育研究院、省教育技术中心等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岗教师、校长、班主任和教研员(含民办学校校长、教师)。省级培养项目分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种培养类型,其中名教师培养分为幼儿园、小学文科和理科、初中文科和理科、高中文科和理科、特殊教育及智能教育等9个子项目;名校长培养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智能教育等5个子项目;名班主任培养分为小学、初中、高中等3个子项目。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省直属有关单位结合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符合省级培养项目要求的教师、校长、班主任参加遴选。原则上各地市每个子项目均需按要求推荐不少于1名人选,并适当向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倾斜。(一)各类培养学员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师德表现,坚持*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学校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或相当于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校长职级。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了较好成效。近5年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排名前3)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教育科研课题,公开发表有创见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反映个人办学思想或办学实践的专著,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学科(专业)领域中取得过市级(或省直单位)以上充分认可的工作实绩和先进经验。4.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是市级(或省直单位)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或者已完成市级(或省直单位)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并考核合格,或者是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学员,或者已完成相当于上述层次类型的教育人才项目培养。5.身体健康。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学员申报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名校长培养学员申报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年12月31日。6.同等条件下,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获得者优先。7.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申报者,应承诺参加培养过程及培养结业后3年内只在同类地区、同类学校间流动。8.已获得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人才计划支持的教学名师,或历届省名班主任,或已参加过“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项目的人员,或省级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不再参与推荐遴选。(二)名教师培养学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完全担任一个班级的一门学科(必须是国家课程方案中的学科)的教学工作(教研员除外)。2.教育教学效果好,近5年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取得其他与教学成效相关的奖励。3.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能力,近5年来至少承担3次以上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学术讲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可适当放宽),并获得良好效果。近5年来指导和培养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4.名教师培养学员申报者应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教学观念先进、特色突出,立足岗位取得良好的育人成效和教学业绩,在本区域和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5.智能教育名教师培养项目申报者所在学校(单位)应具备开展智能教育的软硬件设施和实践经验,或者是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的试点校,且申报者主持课题或发表论文与信息化主题相关,或者执教过智慧学习环境的课例获得过市级(或省直单位)以上奖项。6.特殊教育名教师申报者须来自特殊学校或开设有特教班的普通中小学或教研单位的教师或教研员,从事特殊教育教学教研工作5年以上。(三)名校(园)长培养学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名校长(园长)培养学员申报者必须是现任正职校长(园长),曾担任校级领导5年或正职校长(园长)3年以上,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校管理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有丰富的办学实践,治校能力强,办学业绩突出,在本区域有较大的影响。2.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在学校(幼儿园)获得县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3.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示范带头能力,近5年来,至少承担3次以上县级以上专题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4.近5年积极开展办学实践改革,主持开展较高水平和级别的办学改革课题,取得相应成效,具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和知名度。5.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小学教育教学报刊上发表有创见的学校管理类论文,或出版反映个人办学成效的专著。6.智能教育名校长培养项目申报者所在学校应具备开展智能教育的软硬件设施和实践经验,或者是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的试点校,且申报者主持课题或发表论文与信息化主题相关。(四)名班主任培养学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现任班主任或年级长或德育学科教研员,曾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2.在班主任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育人成效突出,在本区域有较大的影响。曾获县(市、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表彰奖励或在市级以上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原则上是市级以上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3.近5年来,至少在省市县级班主任培训中开设专题讲座、班会示范课3次以上。4.在中小学教育教学报刊上发表有创见的德育类论文,或出版德育类专著。5.承诺培养期结束后继续担任班主任或德育学科教研员3年以上。6.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注重与家庭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校活动,所带班级获得过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级等称号。(一)师德为先。培养学员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推荐、遴选和培养过程中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二)竞争择优。制定标准条件,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遴选培养学员。(三)分类指导。按培养学员标准要求和学科(专业)、学段、地区等因素,分地域、分层次、分类型、分学科(专业)进行遴选和培养。(四)均衡发展。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培养学员遴选适当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紧缺学科以及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倾斜。(五)公平公正。严格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遴选结果和培养过程公正、公平。(六)强化辐射。注重考察遴选对象的示范辐射能力和范围,引领和帮助当地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情况。各培养项目培养学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和县市教育行*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遴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一)个人申请与单位初审符合培养学员选拔条件的个人,在省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