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动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府:
经省人民*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印发给你们。各地级以上市应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依法制定本市实施细则。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职能,执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径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年2月8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
为贯彻落实*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进一步做好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的用地审批权工作,推进空间资源高效利用,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管理效率,做好国家详细规划管理要求出台前的过渡期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控规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控规的管理实践,经省人民*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进控规编制方法
(一)分层级明确管控要求。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结合行*区划、城镇功能等划分用地面积合理、相对稳定的控规单元。控规的编制主要根据城市、县、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单元主导功能、总建筑面积及住宅建筑面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道路交通等市*基础设施和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控规单元内进一步细分单元、划分地块,编制地块开发细则(地块图则),进一步落实和细化规划指标和管控要求。在满足生活圈设施服务半径要求的基础上,地块的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规划指标可在控规单元内进行综合平衡。
(二)分类型明确编制重点。各地组织编制控规要区分增量地区、存量地区、历史保护地区等不同类型,并提出各类型的编制重点。发展意图暂不清晰的地块,可在控规中作留白处理。控规未覆盖的“三旧”改造区域,参照控规审批程序批准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应纳入规划信息平台,作为规划许可的依据。
(三)精简成果。控规成果中的法定文件与管理文件可整合为法定文件,整合后的规划成果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法定文件是规定控规强制性内容的文件和实施规划管理的操作依据,可根据规划许可需要精简内容。技术文件是法定文件的编制基础,为控规实施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优化控规动态维护
(四)提高修改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控规修改的工作效率,确有必要的,各地可将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和控规修改方案编制环节合并开展,进一步缩短各阶段专家论证、部门征集意见的时间。
(五)规范实施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各地级以上市可依法依规界定控规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的具体情形。控规局部调整、技术修正应当以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为前提,并且不得违反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底线和生态环境、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安全等强制性要求,不得突破控规单元主导功能、住宅总建筑面积等控制指标。列入控规局部调整情形的,原则上应限定在:经营性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之间性质调整(对社会民生影响较大的邻避型、厌恶型设施除外,下同),工业、物流仓储用地之间性质调整,同一控规单元内公益性用地位置调整或置换,以及适当调整公益性用地使用强度,适当提高工业、物流仓储用地使用强度等情形。列入控规技术修正情形的,原则上应限定在:因地形图、土地权属、建设现状等信息错漏需要更正,以及因道路交通、市*、水利等工程实施需对蓝线(总量不减少)、绿线(总量不减少)等规划控制线或地块边界进行微调等情形。
三、提升控规审批效率
(六)健全规划委员会和公众参与制度。优化市县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议事制度。有条件的市县,可在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下设控规专业委员会,负责控规修改草案的审议,经审议通过的修改草案可直接报审批机构审批。设区的市可设区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分委员会,为区人民*府规划决策提供议事咨询意见。提高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或控规专业委员会审议控规的频次和效率,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加强控规草案公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精准地向利害关系人告知规划内容。
(七)优化控规审批流程。各地级以上市可将市辖区范围内重点地区以外的地块开发细则(地块图则)的审批权依法依规委托至区人民*府。各地可将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控规的审批权依法依规委托至功能区管理机构。控规的局部调整,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或其委托机关审批。控规的技术修正,可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四、强化控规管理支撑
(八)加强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加快推进控规、村庄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等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现状、耕地保护、用地报批等空间数据的整合,优化提升现有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功能,梳理可供建设项目落地的用地选址,并加强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的对接。要提前预留接口,做好与正在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衔接。
(九)简化规划许可审查程序。通过“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功能审查的建设项目,可在土地出让环节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过工程建设方案联合评审的*府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业和物流仓储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可不再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在项目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实行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十)鼓励建立第三方审查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机构进行第三方技术审查,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对其审查结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解读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年12月11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府第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广东省人民*府令第号公布,自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一)巩固提升已有改革创新成果的需要。“三旧”改造是省*府与原国土资源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重要内容。在原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省*府于年出台《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78号),推动“三旧”改造破冰起航;年出台《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96号),对“三旧”改造*策进行补充完善;年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71号),全面深化“三旧”改造实践探索。“三旧”改造作为广东深化改革的知名品牌,得到国家充分认可并在全国复制推广。为延续巩固已有改革创新成果,迫切需要总结提炼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策举措,以省*府规章确立下来。
(二)稳定并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的需要。“三旧”改造通过存量土地循环利用,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践中,一些*府部门及市场主体对“三旧”改造的重要性、长期性、合规性等存有疑虑,支持推动的动力和意愿不足。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规章,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合力,加快盘活“三旧”用地,以更小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换取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实践探索的需要。《办法》坚持稳妥审慎原则,对我省“三旧”改造实践进行系统总结,提炼出“三旧”改造的基本概念、改造类型、基本原则等,完善了规划、用地、收益分配、实施监管等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深入开展“三旧”改造实践探索提供了制度平台。
(来源:广东省人民*府)
深圳市人民*府令(第号)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已经年10月10日市*府六届二百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如桂
年1月3日
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和审批,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顺利推进,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区域内由市*府投资建设的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轨道交通项目包括地铁、轻轨、市域快速轨道、单轨系统、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等。
本规定所称的配套工程包括经市*府审议决定纳入轨道交通项目范围同步实施的轨道交通综合枢纽、网络运营控制中心、地下空间等项目。
第三条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应当遵循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职责、流程全面管控、信息充分共享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集约利用。
第四条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协调轨道交通项目及配套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综合开发及投融资等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步设计审查及初期运营安全评估,监督和检查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对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审批进度进行统筹和协调。
市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建设、生态环境、水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应急等*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和审批工作。
各区人民*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按照事权划分配合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相关工作。
第五条轨道交通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其子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在线审批。在线平台单设轨道交通项目报建审批模块,建立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网审批和信息共享。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国务院决定和上级部门新下放事项外,各审批部门不得调整轨道交通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第六条各部门应当利用“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多规平台)加强业务协同,支撑项目技术论证和前期策划生成,保障轨道交通项目推进。
第七条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项目的前期工作、设计、报建、建设、验收等工作,科学制定计划,优化项目管理,及时申报项目审批资料,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应当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第八条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对轨道交通项目的申报、行*审批等情况开展年度评估工作,并在每年第一季度出具上年度评估报告。
……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年3月1日起施行。
(来源:深圳市人民*府办公厅)
02
意见通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土地管理法制体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