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我市“一江两城一海湾”建设,年1月19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潮州海警局进行了深入洽谈,共同签署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潮州海警局执法协作机制》,建立了陆海统筹、长期合作的执法协作机制。(图1双方召开合作协商洽谈会议)会上,双方对共同保护潮州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潮州海洋经济健康发展、创建美丽海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监管执法衔接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和办案信息共享机制等重点合作内容达成了共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育墩指出,双方建立长期执法协作机制,在探索部门联动、强化陆海污染防治联防联治、提升海洋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持续五个月的年潮州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中,双方积累了宝贵的合作经验,为今后长期协作打下了扎实基础。吴育墩强调,接下来,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的嘱托,紧紧围绕市委市*府“一江两城一海湾”的决策部署,强化执法监管衔接、工作机制互补、海洋治理合力等各方面工作,共商共治共享,共同保护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图2双方代表签署执法协作机制)根据《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潮州海警局执法协作机制》,双方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协作机制、会商机制、保障机制和共享机制等各方面内容。双方表示,将会恪尽职守,推进多元化协作,提升海上执法工作合力,形成优势互补的协作新格局,共同保护好潮州海洋生态环境,为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提供良好的海洋环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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