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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关于我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决定公开招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6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66个(详见附件1:《年医院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年医院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岗位工作经历、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8月10日。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潮州*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年8月8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医院人事科,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给予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直接考核:本次直接考核方式采用面试方式。
1、面试人数: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时间待定。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医院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号)的要求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国潮州*府网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我院办理聘用手续,我院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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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潮州市人民*府关于发布《年度潮州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关于印发〈潮州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潮发〔〕9号)的要求,现将《年度潮州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予以发布并通知如下:一各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须把握以下条件
(一)拥护*的路线、方针、*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身体健康。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须符合潮州市编制发布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范围,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部分工科专业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资格资历人才。
(三)其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
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引进和单位自主引进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程序择优引进。引才单位可选择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引才活动引进人才,也可由事业单位通过独立公开招聘方式引进人才、企业自主引进人才。
二
要落实好各项优惠*策
对符合当年度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通知要求引进的人才按相应的层次和条件,享受优惠*策。
(一)对新引进人才符合一级目录要求的,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每月元生活补贴,服务满三年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每月元生活补贴,服务满三年后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
(二)对新引进人才符合二级目录要求的,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每月元生活补贴;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每月元生活补贴。
(三)对新引进人才符合三级目录要求的,给予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元生活补贴。
(四)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通过省统一按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招录的公务员,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元生活补贴,服务满三年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元生活补贴。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从企事业单位调任公务员的,已享受人才优惠*策的继续给予享受。
(五)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按照“一事一议”提请市委、市*府确定优惠*策。
(六)符合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生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进入事业单位可享受“绿色通道”(经考核后直接聘用)。
各级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关于潮汕市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教育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关于潮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七)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险、户籍办理、医疗服务、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八)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为3年。引进人才服务期(3年)未满离职的,用人单位应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自解除劳动合同次月起不享受生活补贴。
如因用人单位未及时报备而多发待遇的,多发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归还。如引进人才在潮州市范围内流动就业且符合当年度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要求的,可重新申报享受生活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九)安家补贴。符合当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一级目录引进的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期满3年且符合年度考核要求,方有资格一次性申领。
三
用人单位要做好引进人才的考核工作
(一)事业单位对所引进人才的年度考核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企业对所引进人才的年度考核由企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潮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继续享受急需紧缺人才优惠*策待遇;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不计入服务年限,不享受下一年度生活补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或连续三年中有两年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或某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取消享受急需紧缺人才优惠*策待遇,生活补贴和安家补贴不予发放。
四
关于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及申领人必须诚信申报有关信息,如出现虚假信息或造假行为,将被记录于社会信用系统。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安家补贴所需资金从潮州市人才资源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享受《潮州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办法》(潮委发电〔〕10号)或其他潮州市出台优惠*策的人员,按照就高且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中央、省(部)属驻潮单位、外地单位(企业)驻潮分支机构引进的人才,按各自的规定执行。
(五)办法由潮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年1月1日起实施(年9月至年12月期间引才的,视同年度执行)。
潮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潮州市年度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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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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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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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潮州人社
感谢您
为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为重点企业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组织农村劳动力春节后有序外出务工,突出稳岗留工、*策支持、合法权益保护等保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特制定“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
二、行动时间
年2月2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就地过年农民工等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三)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重点行业企业;
(五)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行动目标
(一)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就地过年,使他们能得到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相关支持帮助。
(二)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能享受相关用工服务和*策支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实现开工复工有保障。
(三)使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重点帮扶对象、节后返岗农民工等能得到*策咨询、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实现节后务工有支持。
五、行动内容
(一)“减负纾困稳岗留工”行动
积极落实省市区稳就业各项*策,强化稳岗返还、孵化基地减租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等*策落实力度,着力稳定就业岗位。认真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行新型学徒制、“订单式”和“培训券”式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员工素质,支持企业稳生产、稳岗位、稳用工。
责任单位: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小荣
联系
(二)“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行动
利用冬季农闲*金时节,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集中开展创业培训、农艺工、家畜饲养员、果树工、焊工、电工等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技能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把已就业的农民工稳在岗位上,通过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动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将新春的温暖送到农村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区人民*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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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招聘就业援助”行动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多渠道发布用工信息,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招聘及“春风行动”现场招聘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在稳岗留工专项行动中的作用,把输转派遣从业人员稳在输入地、稳在岗位上。面向重点群体开展岗位信息推送和人岗对接活动,提供职业指导和岗位信息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区人才资源配置中心
联系人: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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