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组公字〔〕21号
经中共江门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陈树歆等3名同志拟任江门市**部门正处级领导职务。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现对人选进行公示,征求*员、群众的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陈树歆,年11月生(54岁),广东潮州人,年11月参加工作,年11月入*,学历省委*校大学。曾任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年12月后任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市纪委常委,新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年12月至今任新会区委副书记,年1月至今任新会区委*法委书记,年6月至今任新会区二级调研员。
王作青,女,年11月生(51岁),辽宁大连人,年7月参加工作,民进,学历研究生(硕士)。曾任市市*局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年11月后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局长,年9月至今任江海区副区长,江门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局长,年10月至今任江海区三级调研员,年11月至今任民进江门市委会副主委。
赵崇景,年11月生(45岁),广东江门人,年7月参加工作,年5月入*,学历大学(硕士)。曾任江门银监分局监管二科科长,年9月后任市粮食局*组成员、副局长,挂任开平市副市长,江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年8月至今任江门市人民*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委员、副主任。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年2月1日至2月5日止
受理单位: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