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同时即将迎来春节后农民工返程高峰,根据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豫人社函〔〕1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返乡农民工疫情防控、更好组织引导我市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就业,着力为返乡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最迅速的行动、最灵活的方式、最精准的措施、最过硬的作风,认真做好疫情影响的评估和应对,确保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同时,全面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各项服务工作,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农民收入增长、就业总体形势平稳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引导务工人员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倡导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留在当地过年。鼓励我市企业结合春节期间生产活动安排,将工人留在本地过春节。
(二)做好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监测。依托基层人社工作力量,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方式,对农民工返乡时间、务工地、外出务工意愿等开展监测摸排,尤其是对自重点疫情地区返乡农民工开展监测,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台账,为后续就业服务奠定基础。
(三)做好春节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着力挖掘本地企业用工信息,集中向农民工推介发布,鼓励农村劳动力春节后就近就地就业,保障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水平。与跨区域就业合作地市对接,获取异地用工信息,加强与交通、卫健部门的对接,做好节后返岗复工运输保障工作,确保有外出意愿的农民工安全出行、有业可就。
(四)做好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体举措
(一)发出一份倡议。各级人社部门要面向务工人员发出一封慰问信、一条短信等,送上节日问候,同时倡议外出务工人员非必要不返乡,有条件的尽量留在当地过年。如确需返乡,要持7日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提前报备,做好旅途中个人防护。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联合工会、文广旅等部门,为在周过年务工人员提供暖心、贴心服务,过个温馨年。
(二)开展返乡监测。各级人社部门要依托基层平台和服务机构,加强返乡情况监测,建立返乡人员“来源有登记、健康有监测、去向有记录、轨迹可追溯”的疫情防控台账,做好应对预案,加强就业形势研判。要按照《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监测的通知》(周人社函〔〕5号)要求,实施好周监测、周上报。
(三)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企业节后用工需求,建立岗位信息库。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务工人员就业渠道。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岗位,兜底帮扶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
(四)实施精准服务。各级人社部门要持续不间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有序组织线下服务,加大岗位信息、远程招聘、网上面试、网络培训等服务供给,多频次、分行业、分岗位举办特色鲜明的专场招聘,加强人岗匹配和精准服务。面向重点群体开展“”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推荐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和开展1次(个)培训项目。
(五)加强技能培训。鼓励和帮助急需提升技能且有参加培训愿望的返乡务工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和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升自身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创业稳定性。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