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和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充分发挥高校办学潜能,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我省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以下简称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规模,具体招生院校和专业见附件1,为更好地完成招生任务,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定于年3月25日至31日进行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38号)规定执行,广东省户籍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调整为补报名截止日年3月31日前。
(二)年1月已成功报考我省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若需修改原报考院校和报考专业志愿的,须登录“广东省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
二、原已报名考生修改报考志愿方式、时间
(一)已报名考生若自愿修改报考志愿,可于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