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城市涵盖:韶关市、东莞市、河源市、江门市、揭阳市、梅州市、清远市、汕头市、汕尾市、湛江市、潮州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号)和《关于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粤人社发〔〕57号)规定,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东莞、江门、湛江、清远、潮州、揭阳等11市将集中组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教育和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龄18—35周岁,部分岗位为18—45周岁。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年应届毕业生(含、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不受岗位年龄、职称、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条件限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行*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在读的非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7.、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年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二、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三、报名(一)报名时间。年9月5日9:00至年9月7日16:00。(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