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潮州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潮州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等3个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潮州市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杏林新绿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各招聘单位工作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21名(详见《年潮州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报考年龄:根据不同岗位条件,报考年龄分为40周岁以下(即年10月14日后出生人员)及35周岁以下(即年10月14日后出生人员);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中国潮州*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