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工信规字〔〕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市直企业技改项目由项目实施地工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工信规字〔〕3号)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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