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
潮州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名公告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以下简称韩江实验室)是广东省*府年11月批准建设的第二批广东省实验室,于年4月揭牌、7月注册登记为事业单位,由潮州市人民*府成立理事会实施管理,理事会聘任武汉理工大学张联盟院士任主任、华南理工大学赵谋明教授(长江学者)任副主任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下设陶瓷材料和食品科学与技术两个研究室。韩江实验室定位于构建开放、高水平、学科特色突出、前沿技术探索与应用研究并重的实验室,形成与地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相适应的科研支撑平台,在陶瓷材料、食品加工细分研究领城取得具有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学术地位。根据发展需求,年计划招聘4名行*服务人员,具体要求及待遇如下:一、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阅读原文下载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年招聘行*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治立场、*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年龄在18周岁(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领于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年8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薪酬待遇(一)年薪按照《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人员薪酬标准》发放,不低于人民币6万元(税前),并可逐年提高薪酬待遇;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力突出的可按规定提高薪酬。
(二)五险一金:办理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休假待遇:享受国家规定各类休假*策。
四、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笔试及面试考核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潮州市*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