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惠民福利*策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助力民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致潮州职工、居民及新农合医保参保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落实“到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由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潮州市金融工作局指导,潮州推出年度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潮州市民保”。
年度潮州补充医保“潮州市民保”即将于10月31日截止,请潮州医保参保人及时为本人及家人投保。
一、投保对象
潮州医保参保人(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不限年龄,老人及孩童均可参加。
二、投保范围
不限户籍、不限区域,潮州医保参保人(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均可参加。
三、缴费标准
职工、居民、新农合参保人同价,均为59元一年。
四、保障待遇
1.基本保障待遇:
(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保障万;
(2)20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最高保障万;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免赔额2万,高额药品费用无免赔额,两项责任赔付比例都是75%。
2.免费健康服务:
八大增值服务,包括送药上门、特药直付、用药咨询、援助指导、重疾早筛、基因检测,博鳌乐城就医和临床新药试验。
五、投保方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