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时间安排
潮州市高级中学审核全市(包括韩山师范学院、含港澳台考生)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面试资格的考生,审核时间:年4月22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潮安区教育局审核潮安区、枫溪区辖区范围内(含港澳台考生)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年4月22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饶平县教育局审核饶平县辖区范围内(含港澳台考生)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年4月22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湘桥区南春中学审核湘桥区辖区范围内(包括凤泉湖高新区、韩山师范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师范分院、港澳台考生)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年4月22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年4月24日前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完成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地点
考区名称
现场审核点名称
现场审核点地址
联系电话
潮州市
潮州市高级中学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
-、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潮州市潮安区**大楼西侧
-
潮州市饶平县教育局
潮州市饶平县*冈镇广场西2号
-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中学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路号
-
3.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交资料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潮州市教育行*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1)以户籍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在潮州市就读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式见附件1。
(4)港澳台的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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