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12号)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我区认定机构审核通过并在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网上公示的人员,请于年7月24日至年8月24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签领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各一份。现场确认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还需带齐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验,希各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