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11号)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我区认定机构审核,同意认定申请人员61人获得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8月2日至8日。如对通过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映情况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寄送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人秘股(中山路官诰巷头),邮编:,-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