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纳税未参保企业依法参保的紧急通知
各纳税未参保企业: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已纳税未参保单位必须依法参加企业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沧州市(含各县、市、区、管委会)范围内注册、已纳税但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单位和年6月份起通过“一窗通”平台注册企业。
二、参保办理地点
纳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三、减免*策
按照*策要求,年社会保险费减免*策将延续到年底,对各类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
四、相关要求
相关企业务于9月25日前完成企业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核定。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缴费申报核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经行*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将用人单位以及责任人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河北)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年9月8日来源:沧州晚报
大家都在看
★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文明停车管理的通告
★公交首末班时间调整,部分公交线路加密班次
点分享点点赞点在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