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年创办,是经广东省人民*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名誉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励学、修技、至善”的校训。学院现为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设有7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27个专业,在校学生余人。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招聘优秀人才,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3名。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扫码回复↓↓↓查看岗位表公告原件↓↓(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报考时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10号)的准入条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策有关规定;
7.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具有博士研究生的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9月29日之后出生)。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条件补充说明
1.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年毕业生”及“非年毕业的往届生”。“年毕业生”指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博士研究生属于“年毕业生”的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其他应聘者须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证书材料。
本轮招聘对应聘者所获学历的学习形式是否为全日制学习不作要求。
2.应聘者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如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等),并填写《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详见附件),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予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3.应聘者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培养方向的要求,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那么该专业中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个人学习成绩表、院校说明等材料。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策被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我院以往的公开招聘中考察不合格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9月29日起至招聘额满为止(年内有效)
2.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报名前请先通过电话联系,确定招聘岗位名额有效后再进行报名。将《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中所列材料按要求格式整理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