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婆媳围城里的矛盾
专家分析婆媳围城里的矛盾
Time 2015-09-22 09:26:16 情感驿站
爱情婚姻
有的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从婆媳对儿子兼丈夫的情感占有欲及恋母情结等角度去解释。婆媳双方常常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结果两方都不满意。婆媳围城里的矛盾很多。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中国人在对各种人际关系分类时,会采用一个双维度的标准。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身份角色的距离,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的真情交换和义务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因此,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区别。
对此,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等差之爱。意思是说,在亲子之间、夫妻之间、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应有之情。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
此外,抛开身份角色来说,当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交往,就会形成恩恩怨怨,以及对于一个人的爱憎好恶。比如说,当我们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时,除了有一种儿女对父亲的敬重之外,还会因为他的个人品德而佩服他,有一种超越亲缘身份的评价。这就是真有之情。
一般来说,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不仅有很近的血缘关系,而且还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同时具有最切近的应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于相爱走进一家门的时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动的。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而且也带来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新娘子一下掉进了一张关系当中,需要四面应付。婆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而对于媳妇来说,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较少,所以,对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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