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然而,违规垂钓、野泳的行为却屡禁不止。那么,一级保护区范围在哪?违规者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据了解,竹竿山水厂、意溪水厂、桥东水厂、磷溪水厂以及枫溪水厂取水口上游米和下游米,都属于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与宣教科技科工作人员姚昭栩
潮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第一段的起点是在竹竿山水厂取水口上游米,大概在龙空的位置,第一段的终点在桥东水厂取水口下游米,也就是大概到湘桥区滨江长廊竹木门这个位置,枫溪水厂取水口上游1公里,也就是大概在韩江枢纽这个位置,取水口下游米也就是大概在如意大桥这个位置,中间这段也是一级水源保护区。
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起点和终点岸边,市生态环境局均设置有标志牌,提醒市民保护水源。然而,记者采访时发现,在桥东东兴南路,几位市民无视旁边标志牌的存在,正掌管着近十根竹竿在钓鱼。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垂钓者:(这边是一级水源保护区,现在是不能垂钓的,根据法律条例是不能垂钓的,赶紧收走。)好的。
没事就来玩一下,今天没上班。(那你知道这里是不能钓鱼的吗?)就是不知道,我看到别人钓鱼就过来,我也不知道。
按照规定,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污染水体活动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与宣教科技科工作人员姚昭栩
根据《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个人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规定范围内游泳、垂钓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可以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我们的“母亲河”。接下来,他们也将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整治违规游泳、垂钓行为,确保我市市民的饮水安全。
来源:潮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