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各位交通参与者:为进一步规范文明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市将于年1月13日重新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重新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和可抓拍的违法行为类别公布如下:
特此通告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1月6日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编辑部
编审:洪灿阳
执行编辑:王晓丹
本期编辑:王钥圻
来源:潮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