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常识 » 关于韩庭雅筑住宅小区商务公寓建设用
TUhjnbcbe - 2025/3/9 9:32:00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传递 http://www.pfzhiliao.com/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对潮州市创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潮州大道与南堤路交界处东北侧韩庭雅筑(住宅小区、商务公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予以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用地单位:潮州市创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韩庭雅筑(住宅小区、商务公寓)

用地位置:潮州大道与南堤路交界处东北侧

土地用途:旅馆用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用地面积:.20平方米(其中旅馆用地.5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70平方米)

公示日期:年3月2日至年3月11日(10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湘桥分局五楼,电话查询。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韩庭雅筑住宅小区商务公寓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