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将可炒股
八成基民担心“老鼠仓”加剧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全文近日在中国人大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修订草案》对基金管理人等从业人员及其亲属进行证券投资进行了重新规定,预示着基金公司人员炒股或将“松绑”,对此,调查显示,逾八成投资者担心基金经理炒股会加剧“老鼠仓”案件的发生。
文/表
吴倩
本报讯
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下简称《草案》)全文近日在中国人大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将于8月5日截止,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草案将再次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读”。据法律专家介绍,按照程序,法律修订通常要经过“三读”方可通过。
基金从业人员炒股
将实行“报备”制度
据了解,《草案》共分十五章一百七十二条,在现行基金法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扩充。其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四方面: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加强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修改完善公开募集基金的部分规定;增加对基金服务机构的规定。
发现,在目前公布的《草案》中,之前饱受质疑的基金从业人员炒股问题并未从中去除。这意味着,如果该草案通过人大审议,今后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及家属将均可炒股。
根据《草案》第十九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同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基金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从目前公布的条款来看,当该修订草案通过人大审议后,基金从业人员将可炒股,但仍然实行报备制度。究竟能够放开到什么程度,仍然需要根据后续操作指引等来进行确定。
“老鼠仓”会否加剧引争议
《草案》拟放开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及其亲属炒股,调查显示,投资者普遍担心会引发“老鼠仓”横行。
昨日,有权威站调查显示,对于“基金经理炒股是否会加剧"老鼠仓"案件的发生?”这一问题,高达84.2%的接受调查者认为,“一定会,老鼠仓在基金行业非常普遍”;只有6.6%的接受调查者认为“不会的,新基金法是将老鼠仓纳入监管”。
相对而言,不少专业人士对此并没有太大的担忧。德圣基金研究中心江赛春表示,老鼠仓其实与基金法中是否允许从业人员炒股并无相关性,在规范了操作程序后,基金从业人员将规范炒股。
有基金业内人士认为,目前采取的完全禁止基金从业人员炒股的*策,主要源于法规出台时尚无有效防范“老鼠仓”、内幕交易的措施。而目前情况已经发生改变,只要各项法规能够完全落到实处,基金“老鼠仓”是可以有效防范的。投资者完全没有必要担忧“老鼠仓”合法化问题。
据了解,目前,基金公司对从业人员炒股监管普遍较为严格。无论何岗位员工均需定期汇报持仓情况,家庭新增成员情况也必须及时更新。对于从其他行业新入职基金公司的员工,之前持有的股票必须在半年内售出,从入职之日起从业人员及其家属均不得再买卖股票。
草案六大看点
一、单设“非公开募集基金”章节,对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注册及登记制度、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产品的注册、私募基金托管及合同必备条款、禁止性规定等一一作出明确。
二、草案适当放宽了基金投资、运作管制,将基金募集申请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修改基金投资范围规定,为其投资货币市场、
三、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基金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
四、修改完善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规定,降低了持有人大会的召开门槛,将持有人出席人数从50%调整为三分之一,并引入二次召集大会制度,以促进其作用发挥。
五、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六、草案为私募基金发行公募产品留下了空间,规定专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