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记者从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获悉,近期,湘桥警方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全力打击非法采矿等破坏河湖环境违法犯罪,成功破获一宗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9月3日,官塘派出所掌握到在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城甲村下石洲片一池塘有人违规开荒、偷挖沙土进行非法采矿的线索后,组织警力进行摸排核查,发现该点附近停放有抽沙船、挖掘机等一批开采设备,池塘边上有已开采后堆积成形的沙堆。获悉情况后,湘桥公安分局立即抽调治安大队和官塘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对该案开展调查。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湘桥分局协助调查,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该沙堆为天然二类建设用沙,系非金属矿产,约计立方米。
民警多次实地明察暗访及扩线深挖,发现官塘镇城甲村洪某浩和巷下村陈某江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综合研判分析,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并伺机进行抓捕。然而,在实施抓捕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已潜逃外地。
为尽早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专班民警一方面继续追踪,开展抓捕活动,一方面对嫌疑人家属开展劝投工作,通过法律宣讲与实例相结合,动之以法、晓之以理,让其明白早日投案自首才是正道。迫于警方强大抓捕压力,犯罪嫌疑人陈某江、洪某浩分别于11月14日、12月25日到官塘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江(男,29岁,湘桥区官塘镇人)、洪某浩(男,44岁,湘桥区官塘镇人)交代了两人合伙,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年7月底开始在官塘镇城甲村洪某浩承包的池塘里利用抽沙船等开采设备进行盗抽沙土,非法采得沙矿价值人民币近50万元,并从中销售获利人民币12万多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江已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洪某浩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郑淼鑫苏仕日
李聪
郑淼鑫;苏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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