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月1日消息,广东昨日新增本土确诊例,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广州新增本土确诊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与此同时,30日晚至1日凌晨,广州海珠区、荔湾区等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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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增+
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月1日通报,11月30日0-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例(广州例,深圳87例,珠海3例,汕头13例,佛山38例,韶关6例,河源8例,惠州7例,中山例,江门8例,阳江1例,湛江38例,茂名16例,肇庆18例,清远8例,潮州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广州例,深圳例,珠海9例,汕头5例,佛山16例,韶关例,河源11例,梅州5例,惠州19例,汕尾6例,东莞例,中山93例,江门1例,阳江1例,湛江19例,茂名5例,肇庆13例,清远3例,潮州例,揭阳38例,云浮4例);另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66例(广州例,韶关1例,汕尾1例,东莞6例,中山1例,茂名3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广州1例,深圳7例,佛山例,江门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9例(深圳7例,珠海1例,佛山8例,东莞例,江门1例)。
全省新增出院例(境外输入4例),目前在院例(境外输入37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09例)。
截至11月30日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例(境外输入例),其中确诊病例例(境外输入例),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例)。
广州多区最新通告
30日晚至1日凌晨,广州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海珠居民,你关心的堂食、跨区出行、返校上课…权威答疑
11月30日,海珠区接连发布《海珠区关于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海珠区关于调整管控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针对大家关心的餐饮、交通、跨区、返校上课等问题,以下是权威答疑。
问:好久没有见老友记了,好想约他们饮早茶,可以堂食了吗?
答:低风险区的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服务。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时须佩戴口罩,自觉配合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绿码,体温异常(≥37.3℃)、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人员均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单位为顾客提供公筷公勺,拉开桌位间距,倡导每桌不超过10人。市民在排队候餐、自助取餐和进出使用餐厅洗手间时,注意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尽量缩短就餐时间,提倡使用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就餐结束不逗留。
问:要出门办事,有公交、地铁可以搭乘了吗?
答:广州市内地铁(含海珠有轨电车)、公交逐步有序恢复运营。其中,地铁八号线琶洲站往万胜围方向的列车不停站通过,C、D口封闭。
疫情仍未结束,倡导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确需外出,出门前记得密切留意公共交通调整恢复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出示健康码、配合扫场所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好口罩。
问:我可以开车去上班了吗?跨区出行有限制吗?
答:可以。跨区主干道有序恢复通行。
问:中小学生、幼儿园可以返校上课了吗?
答:不可以。中小学阶段学校暂缓返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暂缓返园。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管、托育机构暂停服务。
问:电影院、ktv、图书馆等场所开放吗?
答: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有序开放。
上述场所要严格实行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疫措施。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创建集体码,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落实场所环境卫生制度,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和保持空气流通。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我区除高风险区外全域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履行“四方责任”。党委政府明确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负起主管责任,各单位夯实主体责任,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
二、恢复生产秩序。各类生产经营性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密闭半密闭场所恢复营业,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堂食,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落实扫场所码措施。特殊场所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恢复线下教学。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有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阶段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幼儿正常返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有序恢复服务。具体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四、加强自我防护。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五、加快疫苗接种。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尤其60周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人员请尽快接种加强针,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5号)》相应措施即时解除。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第6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0年1月1日起,荔湾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石围塘街道
芳村大道西63号(魔方公寓)、芳村大道西63-1号、芳村大道西63-号、芳村大道西63-3号。
二、桥中街道
(一)柏悦湾T4幢。
(二)金湾明珠10栋。
(三)红楼路8号。
三、多宝街道
(一)黄沙大道号(逸翠湾小区A6栋)。
(二)和平西路号。
四、彩虹街道
(一)中山八路6号。
(二)中山八路8号。
(三)周门路7号。
(四)周门街74号。
(五)荔湾路41号之二。
五、南源街道
(一)东风西路和平南新街号、号之一。
(二)和平南新街3号、3号之一。
(三)东风西路号。
(四)西市新街59号。
六、龙津街道
六甫水脚6号。
七、海龙街道
(一)增滘大和东约36号30。
(二)增滘南约10巷1号6楼。
(三)增滘南约号之一。
(四)增滘洪石坊85号。
(五)凤池村44号。
(六)增滘步漖村33号。
(七)增滘步漖村58号。
(八)海北东联南约4号。
(九)海北东联北约西街二巷、4号。
(十)江北路41号邦华星宇3栋。
(十一)海北西浦上村四横街巷7号。
八、逢源街道
(一)恩洲北横街74号(富力广场T3栋)。
(二)恩洲大巷号(富力广场D9栋)。
(三)龙津中路号(万科A栋)。
以上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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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后,即时停止执行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0年11月日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0年11月8日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棠下街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及0年11月0日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的通告(第8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综合研判决定,自0年11月30日起,洛浦街东乡村沿沙路号(湘容酒店)所在楼栋,上漖村东环路1号、3号楼栋,西一村九村南街四巷1、14号,西三村五中街四二巷1、3、5、5-1号,五中街四一巷1、7号,五中街四三巷1、3、5、7号,洛溪如意花园5街4栋之一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36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调整风险区域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白云街:东船上街36号和34号,筑南新街8号。
登峰街:麓景路号、号。
大塘街:文德北路号-1。
梅花村街:东兴北路61号。
六榕街:仓前街13号、15号。
黄花岗街:先烈中路81号大院6号之二,先烈中路10号之二华盛大厦,永福路40号盛大国际汽配城。
二、划定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人民街:大新路濠畔街66号。
矿泉街:北站路北站新村10号、机务段大街88号。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的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4小时服务热线。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第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0年11月30日起,白云区新增高风险区如下:
一、云城街
萧岗聚元里五巷14号,机场路号
二、鹤龙街
(一)鹤南路一巷二号
(二)黄边福门北六巷18号
三、棠景街
(一)棠溪国强大街6号棠溪针车城
(二)南天外五巷5号
四、石门街
大园二巷11号
五、京溪街
京海善和横巷7号
六、钟落潭镇
白土村石阶东街10号、19号
以上区域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4小时暖心服务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13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0年11月30日4时起,白云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其它高风险区保持不变:
白云区优化调整管控区域一览表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黄埔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龙湖街:
1.合景天峻A、A14栋(11月7日起)
.幸福誉小区J13栋(11月8日起)
3.康大龙祥汇西侧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知识城校区)项目工地(11月9日起)
4.南安置区二期广州建筑协安公司工地宿舍(11月30日起)
二、九佛街:枫塱一路66号创维智能产业园(11月9日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4小时服务热线。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部分区域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0年11月30日4时解除以下区域的管控措施。
一、鱼珠街
东福旧村八巷4号、6号、1号、14号、14-1号、东福旧村九巷1号、东福旧村十巷3号之一
二、龙湖街
大涵村上坳路号科北项目部
三、联和街
天鹿花园北区A4-栋
四、永和街
沧海二路7号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大沙街
沙边街二巷4、6、7、8号
六、长洲街
黄船生活区三区7栋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时起,对花都区风险区域重新调整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新华街
田美上庄天贵二巷3号。
(二)秀全街
1.保利水晶花园1栋、3栋、7栋、8栋、9栋,5街1-8号。
.花港大道15号1号厂房。
3.南岳大街14号。
(三)花山镇
1.南村13队3巷1号。
.菊花石大道85号宿舍楼。
(四)炭步镇
1.颐和盛世小区3栋。
.颐和盛世小区G(01-0)、G(03-04)。
(五)狮岭镇
1.御华园东南侧工地宿舍。
.雅居乐岭会栋。
3.合成村新城街七之四队舒安公寓。
4.旗岭丰盛街6号德信烟酒商行。
5.杨仙路7号。
6.老鸦斗大街6号。
7.狮中路9-1号。
8.皮革城金豪公寓。
9.新扬村九队西五巷1号。
10.永发公寓(合成北路东九巷10-3号)。
11.旗岭滨河园三巷8号。
1.河滨西路11号。
13.联合村白池塘六巷4号。
14.新花路10号宿舍楼。
15.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静雅苑。
16.芙蓉大道北40-9号。
17.合成村大岭迳口路4号。
18.南合二街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低风险区
新华街、秀全街、花山镇、炭步镇、狮岭镇(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措施。
南沙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0﹞号)工作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0年11月30日起,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一、南沙街道
(一)上湾社区碧桂园天玺湾天翰街6号栋。
(二)塘坑村新港大道19、1号。
(三)东瓜宇村珠电路和宇街5号恋家公寓。
二、横沥镇
(一)新村村工业西路51号。
(二)庙南村东风街44-号。
三、万顷沙镇民立村八九顷东路号。
四、大岗镇北流村-1、-号。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