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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5 17:08:00

为规范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树立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执法形象,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出台《潮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文明用语的工作指引》,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仪容仪表以及执法用语进行了全面规范。

《工作指引》分别从行政执法仪容仪表、接待群众办事规范、执法检查和案件调查处理规范用语等三个部分对行政执法行为及文明用语进行规范,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要求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先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保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用语文明,全力打造队伍整洁、文明执法、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工作指引》的出台,是落实“执法为民”,避免执法矛盾,提高文明执法水平的一项举措。通过强化制度规范,要求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做到用语文明规范、表达准确、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结合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铺开,以强化执法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为重要抓手,全力打造我市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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