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陈谟村道路已铺设9年,一直畅通无阻,没出过任何安全事故。6月18日,新村长在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前提下,擅自对道路实行限高2.8米。”6月23日,广东潮州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村干部私设限高架。接到留言后,潮州市委办公室深入实地了解情况。经查,村干部违规设置道路限高情况属实,潮安区凤塘镇组织人力对该限高架进行了拆除,并对该村“两委”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办理结果,网友反馈:已得到及时解决,感谢党和政府心系百姓。
陈谟村村道上设置的限高架。“领导留言板”网友供图
网友留言原文:
您好!本人是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陈谟村村民,本村道路铺设已9年,一直畅通无阻、平平安安,没出过任何的安全事故。新村长上任后,借保护道路为由,违规设立所谓的“道路维修基金”,要求在本村办企业的企业主必须缴纳,否则将设置限高,不让工厂输运车辆通行。由于道路完好无损,本人拒绝“缴纳道路维修基金”的不合理要求,但也承诺若道路出现破损需要维修,本人保证出资出力维修。
6月18日,新村长在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前提下,不顾村民反对,擅自对道路实行限高2.8米。这既违反《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3.6.1条规定(三级、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米),同时也置村民的财产安全而不顾,如若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后果将不堪设想。
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回复原文: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路段为凤塘镇淇园行政村下属陈谟村自然村村道,该村道为陈谟村村民小组集资修建。经调查,您反映的村干部违规设置道路限高情况属实,潮安区凤塘镇已组织人力对该限高架进行拆除,并对该村“两委”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接下来,潮安区将加强管理及巡查,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另外,因该村经济能力薄弱,该村曾号召动员辖内工厂自愿捐资支持村道建设,目前尚未发现存在设立“道路维修基金”情况。欢迎您继续